Archive for the ‘心情隨筆’ category

回頭草

三月 8th, 2010

某朋友去年辭工跳槽,但在新公司做得不大開心,最近她的舊主管力邀她回巢,雖然她婉拒了,但對方很有誠意,跟她談了幾次,叫她再考慮一下。她是在雙方關係良好的情況下離職,在新公司的發展未如理想,而舊公司願意以更高的薪酬和待遇重新聘用她,她當然動心,還猶豫不決是因為一句話:好馬不吃回頭草。

這句話其實作不得準,既然「良禽擇木而棲」,好馬也會選擇適合自己的草。明知面前踏著的是枯地,而身後是肥沃的草原都堅持不回頭的,不是好馬,而是笨馬,比笨馬更糟的是,就算想吃回頭草也沒有回頭路的馬。

用不著回頭當然最好,但有得回頭也不算丟臉,回頭草不是你想吃就吃得到的,這是兩廂情願的事,如果你沒有被愛的條件,就算你厚著臉皮回頭,舊愛也不要你;如果你沒有市場價值,就算你肯自動減薪,舊僱主都未必願意讓你回去。眼前草也好回頭草也好,最重要是吃得開心、皆大歡喜。除非你是委屈地返轉頭,否則,我覺得無須執著於「好馬不吃回頭草」這句話,職場是一個比情場更加現實的地方,如果你不是好馬,有誰會做蝕本生意,用更好的草邀請你回頭?

非禮勿動

三月 5th, 2010

有位男網友看完「新上海灘」影碟後,在網誌寫出感想,其中一個場景是下雪的街頭,許文強重遇馮程程,二話不說就霸道地吻下去,馮程程迅即被他的激情溶化。男網友得出一個結論:「女性的潛意識裡都一種渴望被征服的心理,所以,要吻一個女孩子,無須事先徵求她的同意。」那有男人這麼笨,真的開口問女孩子:「我可不可以吻你?」然後呆扮紳士等她回答?但是如果你還未確定對方對你已有足夠的好感就貿然來一招強吻,除非你魅力爆燈,否則後果堪虞。

就算你沒有任何歪念,只想表現一下普通的男士風度或社交禮儀,都得小心遇上特別保守兼神經過敏的女子呢!最近男同事常常拿兩個月前一宗非禮案當笑話來講:一對中年夫婦參加旅行團,遇上班機延誤,那位太太向男領隊查詢,男領隊解答後輕拍了她的手臂一下,示意她不用擔心,豈料引起軒然大波,兩夫妻除了即時取消行程,更報警控告該男領隊非禮,男領隊保釋候查,其後獲警方徹銷控罪。男同事笑說:「以後跟女性相處真要加倍小心,切勿隨便運用身體語言,免得惹上官非!」

我認為那名男領隊就算色膽包天,都不會在眾目睽睽之下,動手非禮站在丈夫身旁的女團友吧?單憑拍一下對方的手臂這個動作,就算警方不撤銷控告,都未必可以入罪。若非蓄意誣告,則這對夫婦可能還停留在「男女授受不親」的年代,所以神經過敏,小題大造。我笑著恐嚇那位男同事:「別以為沒有身體上的接觸就可以洗脫嫌疑,如果你說的話令對方反感,言語都可以構成性騷擾!」

人精

三月 2nd, 2010

表姐帶了三歲的小女兒出來喝茶,幼兒坐久了,有點不耐煩,脫了媽媽的金戒指放在手裡把玩,怎麼哄都不肯給回。於是我從手袋裡找出一排金莎跟她交換,那可愛的小人兒看見最愛的金莎立即歡呼,自願將手裡的戒指交給我。

得到一排巧克力已經這樣歡喜和滿足,看著她吃得津津有味,我心裡不知多羨慕,當小女孩長大了,想得到的愈來愈多–物質上的、感情上的,期望愈來愈高,也愈來愈難滿足,就很難再重拾這種單純的快樂。表姐卻在旁嘆氣:「囡囡你真笨,你知不知一隻金戒指可以買到幾多顆金莎?」她當然不知道,因為她不需要知道金價多少錢一兩啊!在她的世界裡,黃金又如何及得上當前的美味?要是一個三歲的小孩子已經有大人的機心和價值觀,那才可怕呢!

孩童的可愛在於他們的天真單純,我最怕看見那些小小年紀已經失去童真的老人精。要做一個世故老練的大人,未來還有幾十年,可以盡情天真盡情笑的歲月卻不會很長,大人實在不用急於過早將孩子訓練成老人精呢!放心吧,單純很少可以維持到成年之後,人大了,累積的社會經驗愈來愈多,城府自然愈來愈深,終有一日會練成行走江湖的十八般武藝,變成真正的人精。所以,在應該天真的年紀,就讓他們做回一個開心的孩子吧。

春天到了

二月 28th, 2010

我對夏、秋、冬三季各有不同的浪漫聯想,但春天,令我聯想到的卻是…..發霉!

雖然我怕冷,但到了回暖的時候,又覺得討厭,天氣曖曖昧昧的,像某種性格拖泥帶水的男人。溫度不冷不熱,卻不同於秋季的清爽涼快,空氣中那種粘粘膩膩的濕度令人很不舒服,門外的走廊像剛剛下完雨,到處都是濕漉漉的,室內要是不開抽濕機,連牆壁也會滴汗,毛巾在架上掠了幾天都不乾,霉菌蠢蠢欲動,人卻特別倦怠。

我不喜歡潮濕的春天,但它適合植物發芽生長(雖然也適合細菌繁殖),有春天,四季才能循環交替、我們才能看見綠草如茵、繁花似錦的景象。萬物有時,這是造物主的悉心安排吧?

緣份

二月 25th, 2010

舊同事約我早上八點鐘在金鐘地鐵站等,一起參加某機構主辦的課程,還跟我打賭,要是誰貪睡遲到,就輸一頓晚飯。於是我特意提早出門,因為是繁忙時間,鑽進車廂時人頭湧湧,我一直企到太子站,身旁才有空位,但一坐下來,便看見坐在對面的她,我們先是一愕,才相視大笑。她比我早一個站上車,原來一直都坐在那個位置,只是剛才我們的視線被站滿車廂的乘客遮擋了,才看不見對方。

到達金鐘的時候7點半,我們竟然不約而同地提早了半小時出門,而一架列車有那麼多個車廂,我和她在不同站上車,卻在同一班列車的同一個車廂內喜相逢,真是刻意都未必製造得到的巧合!她開心地說:「看來我和你真的很有緣!」我答:「可惜你不是男人,不然我們應該結婚啦!」這句當然是玩笑,但有緣倒是真的,我們離開舊公司分別轉到不同機構工作,已差不多三年,期間各有各忙,與大部份舊同事都已失去聯絡,但我和她卻一直保持來往,更成了好朋友。她說:「我有預感,我們會是一世的朋友。」聽了心裡很是感動,我也希望每段友情都是一世的,一旦做了朋友,就是永遠的朋友。雖然環境會變人會變,緣份要來要走無法控制,但在我們還擁有的時候,盡量珍惜,好好愛護吧。

如果我和你透過網路互相分享和認識,可能也是我們之間的一點緣份,想想看,世上有成千上萬個網站,而我們竟在同一個網站相遇而成為網友,不是緣份是什麼?

能同途偶遇在這星球上
燃亮飄渺人生 我多麼慶幸
無人如你逗留我思潮上
從沒再疑問 這個世界好得很

能同途偶遇在這星球上
是某種緣份 我多麼夠運
如離別 你亦長處心靈上
寧願有遺憾 亦願和你遠亦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