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rchive for the ‘愛情’ category

一生一世

二月 19th, 2010

好朋友相約吃飯,其中一位男性朋友久未聚頭,這幾年他留在香港的時間不多,因工作需要經常飛來飛去風塵僕僕,他自言現階段是他的搏殺期,我笑問:「何時才是你的結婚期?」他像忽然聽見天方夜譚:「結婚?我三十歲生日還未到,假設我得六十歲壽命,未來至少都還有三十年要過,對著同一個女人三十年,悶都悶死啦!」我故意開他玩笑:「你又未試過,怎知不可以?到時真是覺得悶,可以離婚呀!法例沒規定你一定要對足她三十年。」這回他換了一個認真的表情:「結婚就要有對足一世的心理準備,如果結了又離,何必多此一舉?」

蔡瀾說過:「婚姻是愛情的墳墓。要兩個人相處幾十年,那是極度單調和令人煩厭的事情。」

兩個人生活在同一屋簷下朝夕相對,當然不可能維持神秘感和新鮮感,愛變成習慣,當然不可能還像熱戀期那樣,多乏味的事都覺得有趣,最無聊的話題都可以聊幾個鐘,見少一刻都牽腸掛肚。會不會失望,視乎你對婚姻的期望,如果將婚姻和浪漫掛鉤,那麼,失望是必然的。魚與熊掌不可兼得,你不可能既要安全感又要剌激感,既要關係密切的伴侶又要享有獨身的自由。結婚是一項選擇,作任何選擇之前,最重要是清晰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麼。

我不反對婚姻制度,但我相信有些人是真的不適合結婚。我不會說只要愛情不要婚姻是不負責任,婚前已經知道自己承擔不起婚姻的責任,總好過婚後才拒絕履行婚姻的承諾。

這些年來

二月 11th, 2010

情人節巧遇農曆新年,今年的鮮花會不會貴上加貴?某已婚男同事說:「水仙不貴呀,沒有漲價。」我是說情人花束呀!沒人會拿個水仙頭來綁上蝴蝶結送給人吧?他懶洋洋地答:「我只得老婆沒有情人,情人節關我什麼事?」「.....」

還是西方比較open,西方人對「情人」的定義,並非只局限於情侶,他們那句「I love you」,既適用於愛情,也適用於親情和友情,情人節除了愛侶,也可以和家人或朋友一起慶祝、互送禮物表達情意。中國人比較含蓄,也比較懶,特別重視情人節的,通常是那些正處於熱戀期的情侶。如果你訪問一些老夫老妻上一次向對方表達「我愛你」是什麼時候?可能連他們自己都記不起是幾多年前了。

很多人認為送花、送卡、燭光晚餐這些,是婚前才有的情趣,當關係已成定局就無須再花心思去取悅對方,如果還有浪漫和激情,都是靠新鮮的第三者發掘出來的。難怪人們說婚姻是戀愛的墳墓。趁有人還樂意花心思為你製造驚喜,趁你還會因這些驚喜而感動,快盡情享受吧!

送你一首情歌~~「這些年來」

相戀到白頭

一月 15th, 2010

有次遇見相熟的年青醫生,發現一向頭髮烏亮的他,突然長出大量白髮。他望見我錯愕的表情,微笑解釋:「最近我的頭皮對黑髮劑產生過敏反應,所以沒再染髮。」原來他的黑髮從少年時期已經開始變白,「少年白髮」不是罕見的現象,多半跟遺傳因子有關。我聽見他的答案,竟然有點失望,可能我看武俠小說太多了,以為真的有人像楊過那樣,為他的小龍女一夜白頭。

先撇開遺傳因素,情緒影響荷爾蒙分泌、荷爾蒙分泌影響頭髮的生長,不是沒有根據的,你沒發現精神壓力大或者心情欠佳的日子,不只皮膚,連頭髮也會失去光澤嗎?一夜白頭又可能太誇張了,只會在小說和電影之中出現。一頭烏髮為所愛的人瞬間變白,聽上去是一件挺浪漫的事,但浪漫不等於幸福,現實世界裡的愛情,無須轟轟烈烈、凄美動人、蕩氣迴腸,兩個人能夠平平凡凡地相伴到白頭,才是一種福氣吧!

我幻想中最溫馨的畫面是這樣的:兩個人朝夕相對幾十年,不容易察覺歲月在對方容貌逐漸留下的痕跡。老婆婆有天跟老伴一起晨運的時候,忽然在陽光下發現,那個在她的心裡還是十分英俊的男人,原來已經老態龍鍾,鬢髮如霜。老公公指著雪白的頭頂,用調笑的語氣說:「看,我的頭髮都為你白透了!」老婆婆睨他一眼答:「我還不是一樣,所有青春都在你身上花光了!」相視一笑,挽手回家。

至少還有你

一月 3rd, 2010

那天在快餐店坐下,朋友望著我身後的位置說:「看,多幸福的畫面!」我回轉身,看見一個年紀老邁的伯伯,邊吃飯邊耐心地給坐在他對面的婆婆餵飯,不時用紙巾輕輕抹去她嘴角的飯屑。婆婆目光呆滯,動作遲緩,看來是老人痴呆症患者,我們站起身離去時,婆婆還沒吃完她碟子裡的飯。我心裡想,這是一種辛酸的幸福吧?雖然那位伯伯看上去還算健壯,但已是滿頭斑白的老人了,長期照顧患病的老伴是一件十分吃力的事,看著老伴的智力和記憶力不斷退化,思想再也無法溝通,甚至漸漸不再認得他,留下他一個人在回憶中過活,不知道自己還剩下多少可以照顧她的日子,卻捨不得掉下她,真的很辛酸。如果婆婆有得選擇,或許她不忍心要這種幸福,寧願比他先走一步。

我怕來不及  我要抱著你
直到感覺你的皺紋  有了歲月的痕跡
直到肯定你是真的  直到失去力氣
為了你  我願意
動也不能動  也要看著你
直到感覺你的髮線  有了白雪的痕跡
直到視線變得模糊  直到不能呼吸
讓我們  形影不離

能夠將自己所愛的人從年青看到老,從滿頭青絲相伴到鬢髮如霜,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但如果可以的話,讓我再貪心一點吧,假如將來我不幸失去思想和自顧能力,無法再跟愛侶在人生路上互相扶持、同憂共喜,不再認得身邊的人,不再懂得為自己的幸福感恩,那麼讓我先走一步,在另一個地方,用健康的靈魂等待我們重逢的一天。

醉生夢死酒

十月 1st, 2009

朋友剛剛失戀的時候心如刀割,反覆問了幾次:「怎樣可以忘記他?」

偏執地記住一個人比較容易。不論對愛人抑或仇人,要是你決意不肯忘記,自然不會忘記。就算有天患上老人痴呆症,都是首先忘掉最近的事,那些久遠的記憶,仍能自動保存一段很長的時期。

刻意迫自己忘記一個人,很難如願以償。愈想忘記,愈難忘記。有沒有聽過「醉生夢死酒」的故事?那埕酒是一個女人釀來送給她的舊情人,說喝了可以逐漸忘記他想忘記的人和事。他一直沒有喝,不過終於也喝了,然後發現醉生夢死酒是她跟他開的一個玩笑:當你愈想知道自己是否已經忘記了,反而記得更加清楚。

怎樣可以盡快忘記一個人?當然不是來一壺醉生夢死酒。有人答:「盡快愛上另一個人!」如果你已經試過這個方法,而且有效,恭喜你!易愛易忘的人,總比用情太深記性太好的人快樂。

某女作家道:「如果時間不能令你忘記一個人,原因只得兩個,一是時間不夠長,二是新歡不夠好。」但是,多長的時間才算夠長?多好的新歡才算夠好?天曉得!

如果他真有那麼好,好到今後不可能再遇到另一個比他更好的人,那麼,永遠記著他也是值得的,為什麼要忘記?